2026年2月4日,ECHA正式将正己烷及4,4’-[2,2,2-三氟-1-(三氟甲基)亚乙基]二苯酚(BPAF)及其盐两项物质纳入SVHC清单。至此,SVHC清单中共有253项正式物质。
另外,与上述两项物质一同发起评议的另一项物质:4,4′-亚甲基二苯酚(CAS:620-92-8),未在此次更新中被纳入SVHC,且该物质已被撤回。
根据REACH法规,若物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w/w),必须向下游用户或消费者进行告知,履行信息传递义务;若物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w/w),同时年出口量大于1吨,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工作;且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要求,自2021年1月5日起,若物品中SVHC含量大于0.1%,企业需进行SCIP通报。
HCT 解决方案:
HCT建议生产、销售、使用以上物质的相关企业及时了解物质的最新动态并制定应对方案,保证产品合法合规,减少不必要的贸易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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