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别让冲动变 “祸端”!两司机互 “别” 致事故 负同等责任】
开斗气车、插队加塞、强行超车、狂按喇叭…… 一点小小的纠纷,就可能引发一场交通事故,一时的冲动后果非常严重,不仅危害自身,还给其他驾驶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2 月 1 日,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民警调查发现,该起事故系两名驾驶人冲动互 “别” 所致。当日 18 时 35 分许,敖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蒙 KD91 小型新能源客车行驶至乌审旗嘎鲁图镇运输路与苏里格街交叉路口处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与沿该路同向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蒙 K84 小型客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对两车驾驶人这一危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认定蒙 KD91 小型新能源客车驾驶人敖某某和蒙 K84 小型客车驾驶人张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为了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开车上道路行驶切不可冲动,请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驾驶!#守护万家灯火团圆时# (通讯员:畅行天骄工作室 阿茹瀚 初审:陈婉彤 复审:孟祥婧 终审:张瑞 校对:陈婉彤 校审:孟祥婧 校发:张瑞 编辑:郝晓霞) http://t.cn/AX56yTZ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