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时代的人,是很难理解另一个时代的人的。在某些时代,一个人如果被造谣,是可以被逼死的。逼Ta的人,对这个结果也是有预知的,但就是故意的。但很多人是站在当代的时代背景下去衡量这个事,认为被造谣也就是赔俩钱、道个歉的事儿。
在古代,谣言可作为权力斗争或社会清洗的廉价工具。 苏东坡因为乌台诗案,差点被处死。
在某些时代,个人完全依附于家族、村落等“熟人社会”。一旦被谣言污名化,意味着被整个支持系统抛弃,丧失生存资料与社会身份,无异于死刑。
而且,因为信息垄断,辟谣几乎不可能。信息单向传播,权威掌控叙事。被污名者缺乏公开辩护的渠道,真相被彻底掩盖。
而当代,信息渠道多元,有公开辩论空间。受害者理论上可以通过媒体、法律、社交网络进行自辩,争夺叙事权(尽管仍不平坦)。个人可以脱离原有社群(如离开家乡、更换工作圈),在现代城市和匿名社会中重建生活。社会性惩罚的毁灭性相对降低。
我们习以为常的这一切,让我们在回望历史时,产生了巨大的认知偏差,无意中用自己的生存经验去想象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规则残酷的“社会丛林”。
但不同的时代,运行着不同的规则。在某些时代的规则下,谣言产生的社会压力足以直接压碎个体的物理存在。逼人者不仅是预知,更是想利用这套规则产生的必然结果来达成逼死人目的。
等你真正被逼死,你就彻底没有反抗的力量和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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