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需有公道 26-02-06 13:24

关于西安市有关党员干部在毛磊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涉嫌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的情况反映与督办申请
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被反映人/单位涉及的主要党员干部:
1.西安市公安局党委及相关负责人(特别是局长李启全),在事件处置中“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漠视群众权益,涉嫌严重失职渎职,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2.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相关负责人(特别是院长赵雷),对内部涉案人员管理监督缺失,后续处置推诿塞责,应对失当,同样涉嫌违反党的工作纪律、群众纪律。
尊敬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
我们怀着极其沉痛与无奈的心情,就我哥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内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其后西安市相关政法单位党员干部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再次向您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郑重反映。此前我们曾向贵委反映,被告知“不属于管辖范围”。经我们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并结合事件最新进展,我们认为,本案的核心已不仅是具体个案的法律程序问题,而是集中暴露了西安市有关政法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纪律规矩松弛的严重问题,完全属于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职责范围。具体理由与情况如下:
一、 事件基本事实反映出相关单位管理混乱、执法粗暴,存在引发严重事件的根源
2025年6月12日我哥哥(人民教师,中共党员)在西安市中院参加庭审,因庭审前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短暂口角,在法院大厅内被多名法警暴力压制(包括长时间按压脖颈),迅速出现生命危险迹象后未获及时救助,最终死亡。此事件本身即暴露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警察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漏洞,相关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二、 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党员干部的应对处置,集中体现了严重的纪律作风问题,正是纪检监察机关应予严厉查处的范畴
更为严重的是,在事件发生后的七个多月里,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未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反而使问题激化,矛盾升级,其行为已严重触碰纪律红线:
(一)西安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涉嫌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1.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是典型的失职渎职行为。 面对发生在国家机关内的非正常死亡,且存在暴力执法因素的重大事件,西安市公安局长达七个多月既不依法刑事立案,也不出具正式法律文书说明理由。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玩忽职守、不作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要求(如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等),导致公民基本权利被侵害,社会公平正义无法伸张。
2.漠视群众疾苦,态度冷漠推诿,严重背离党的宗旨。 面对死者家属长达七个多月的悲痛诉求和多次合法反映,相关领导和部门未能体现丝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这种对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极端冷漠的态度,严重违反了党的群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等),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影响极其恶劣。
3.控制关键证据(遗体)却拒不推进,涉嫌滥用职权。 公安机关依法控制遗体后,本应积极查明死因、推进程序。但其“只控制、不调查”的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对调查进程的非法阻碍,使事件真相无法大白。这不仅是行政违法,更是权力任性、不负责任的体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应予监督检查的滥用职权或消极履职问题。
(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雷同志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管理监督严重失职
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处置不力负有领导责任。本院法警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涉嫌导致公民死亡,赵雷同志作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上存在明显漏洞和重大过失。事件发生后,未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彻底、透明地推动内部调查与问责,并向社会及家属负责地交代,存在管理松懈、责任空转的问题,违反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工作纪律。
三、本案属于中纪委国家监委管辖范围的明确依据
1.监督对象明确且关键:李启全、赵雷均为重要的市一级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监督对象。
2.问题性质属于核心党纪监督范畴:他们所暴露出的问题,核心在于是否忠诚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是否严守党的纪律、是否践行党的宗旨。其行为是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表现,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病症,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政治生态,完全属于党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的职责范围。
我们的请求:
恳请中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此案所反映的深层次纪律作风问题,依据党章和监察法的授权:
1.对李启全、赵雷等同志在毛磊死亡事件后续处置中涉嫌的失职渎职、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
2.责令纠正与督办: 督促陕西省、西安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切实履行责任,推动该事件依法依规得到公正处理,包括责令公安机关立即就死亡事件本身作出合法明确的法律决定,责令法院系统对涉事法警及管理责任进行严肃查处。
我们再次恳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体察民情民意,重视此案背后反映的深层次纪律问题,运用纪律和监督的力量,撕破推诿扯皮的“保护壳”,揪出漠视民生的“糊涂官”,还逝者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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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