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观点:#货车司机火中救人不能抵销责任# 最大的善不是灾难后的力挽狂澜,而是从一开始就别让灾难发生】最近,云南一个货车司机王某,在网上发了一段自己救人的视频:一辆白色小车翻沟里着火了,他冲上去,徒手砸开车窗,从后排拖出来三个人。自己双手烧得焦黑,指甲盖都掉了。视频火了,网友都在夸他是英雄。
但很快,反转来了。官方出来回应:事故发生在去年3月,为什么没给他评“见义勇为”?因为,那场事故,本身就是他引起的。他违规在路口倒车,轿车避让不及撞上了,导致车毁起火,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交警认定,他负主要责任。
这下网友炸锅了。一边说:“他都豁出命去救人了,还不算见义勇为?”另一边说:“祸都是他闯的,怎么还能当英雄?这不是乱套了吗?”
我的看法是,这事儿一码归一码。
先说救人。没错,法律规定,肇事者有救助义务。但义务是底线,是事故后不逃、报警、呼救;而王某做的,是冒着生命危险砸窗救人,双手被烧伤,几个月没法跑车谋生。这是人性里善的爆发,值得咱们普通人给他竖个大拇指,说声“你是条汉子”。这份热心肠,应该被看见,被肯定。
但点赞归点赞,不能糊涂,更不能被情绪带偏。
第一,这场悲剧是他造成的,如果不是他违章倒车,那辆车就不会撞,他是救人的“果”,但更是肇事的“因”。这个顺序,不能颠倒。
第二,咱们想想,“见义勇为”是什么?那是社会颁给普通人的最高道德奖章之一,它有个潜在的前提,就是你这个“义举”,面对的通常是“天灾”或者“他人造成的意外”。而这次,这个“需要勇闯的火海”,恰恰是他本人违规操作,给点着的导火索。
第三,也是最让人心里不是滋味的一点。那个事故亡者的家人,看到肇事者因为救了别人而被表彰为英雄,他们心里会是什么感受?对逝者而言,这公平吗?
还有一点更现实的顾虑:如果今天这个口子一开,万一以后有人动歪心思,自己制造轻微事故,再去演一出“救人”戏码,来换取荣誉、试图减轻处罚,怎么办?制度的设计,必须杜绝这种可怕的可能性。善良,绝不能成为算计的筹码。
当地拒绝见义勇为的认定,也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功是功,过是过。它们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但绝不能互相抵销。
法律会对他肇事的过错,进行严肃的追责和赔偿。而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也应该为他那一刻的勇敢,保留一份敬意。但社会最高的道德奖章,不应该颁发给悲剧的制造者,哪怕他后来展现了非凡的勇气。
这件事最好的启示是什么?我们当然要赞美火海伸出的那双手。但更重要的,是提醒我们每个人握紧方向盘时的那份心:最大的善,不是灾难降临后的力挽狂澜,而是从一开始,就别让灾难发生。
平安,才是对生命最深沉的敬畏。 http://t.cn/AX5Xw0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