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奶律 26-02-06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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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速孕碰瓷顺丰速运判赔20万##热点解读#
“顺丰速运”告赢“顺丰速孕”,法院判赔二十万,还得登报道歉。#律师说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核心概念——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很多人以为,商标侵权必须是用在同类商品上,比如你卖假茅台,我才告你。可“顺丰速运”早在2010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意味着它的保护范围早已突破“快递服务”这一类别,延伸至其他可能造成混淆或贬损的领域。即便“顺丰速孕”贴纸不提供快递服务,也不直接销售物流产品,但其使用场景——车辆贴附,恰恰与物流运输高度关联,公众极易误认为这是顺丰的某种“衍生服务”或“官方调侃”,这就构成了《商标法》意义上的“混淆可能性”。

同时,法院明确指出,该行为不仅造成混淆,还“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什么叫弱化?而“顺丰速孕”通过谐音,将一个严肃的生命孕育过程与一个商业物流品牌进行嫁接,这种“弱化”行为,打破了公众对该驰名商标与快递服务之间的固有对应关系,直接冲击了其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造成对商标核心价值的侵蚀。

此外, 法院明确认定,“顺丰速孕”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强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这不仅仅是道德批评,而是法律评价。《商标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行为,包括“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这里的“利益”,不仅包括经济利益,更包括品牌声誉、社会评价等无形资产。把生育当成“快递发货”来戏谑,本质上是对女性身体与生命经验的物化,这种低俗化表达,直接拉低了“顺丰”长期积累的专业形象,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声誉贬损”。

被告辩称“只是幽默表达”,可幽默不是法外之地。商标权是私权,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即便主观无恶意,只要客观上造成损害,就应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保护的,是权利的稳定性,而不是“猎奇者”的表达欲。电商平台曾一度热卖此类贴纸,销量动辄数百单,说明这种“低俗营销”已形成一定规模,若不及时遏制,将助长“搭便车”“蹭流量”的不良风气,最终伤害的是整个市场的创新生态。

幽默可以有,但不该以冒犯为代价;创意值得鼓励,但不能以侵权为前提。当“玩梗”变成“侵权”,当“搞笑”沦为“低俗”,我们失去的,不仅是某个品牌的清白,更是社会对善意与体面的共同守护。

法律判决落槌,不只是为顺丰讨回公道,更是为公共讨论划出一条清晰的边界:自由有界,玩笑有度,底线不容试探。 http://t.cn/AX5XL4Ub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