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的世界 26-02-0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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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认定标准正在转变#
你发现没有,劳东燕在说这个东西的时候,尤其是在证据问题上,她是脱口而出“至少录个音吧”,然后在被追问“那女方要不要知道”,她又说“女性不一定需要知道”,然后她似乎又觉得不妥,含糊其辞打哈哈过了,很可惜,主持人接着追问的她没有回答。

也就是说,劳东燕在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想好。

再注意下,劳东燕在这个问题上,在理论上阐述了一堆,她说的所有的观点,;是积极同意消极同意,本人对法律略知一二,早就知道了,她在阐述这些理论的时候说的很顺溜,在具体“落实到司法实务”,例如“证据问题”,愣住了,她愣住的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因为国外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是基本只讨论理论而不讨论实务的。

也就是说,劳东燕实际上只是把国外的理论复制粘贴到中国来,也不管它实际执行不执行的了,就先说巴拉巴拉讲一通再说看,她“甚至没有考虑到实务问题”。

按道理说,像这类问题她在微博上说过很多次,作为一个专业搞法学的,这里面如何实务操作早就应该想好了,很显然,她没有。

为什么?

我很久之前就反复和大家讲:中国的法律界就是这个德行,不分青红皂白的抄袭,当年“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明明是翻译错了,法学界硬抄,成了一大笑话,我讲了这个故事后,评论区就有人洗白:这是当年中国法学不健全导致的,现在不一样了。

请问现在哪一点不一样了?
你说。
是的,到今天,依然在不假思索的抄袭。
并且还是清华的法学院。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