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独自驾车就医致一男子死亡#】2024年12月11日凌晨5点多,怀孕的高某身体不适独自驾车就医,在绿灯直行通过路口时,撞上一辆左转闯红灯的电动车,致骑车人陈某死亡。交警认定骑车人陈某承担主要责任,高某因超速(达95公里/小时)承担次要责任。但是事故车辆原车主为高某丈夫潘某,事故前一天,潘某刚将车辆过户给朋友沈某,尚未交付。事故发生时,该车已脱保近一个月。
死者家属将高某、沈某、潘某诉至松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车辆虽已过户但未交付,实际所有人为潘某,负有交强险投保义务。最终,法院判决高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83万余元;潘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18万元范围内与高某承担共同责任。 http://t.cn/AX5SiUZ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