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东燕教授的这段讲话,听得我差点笑成狗。
这不就是妥妥的物化女性吗?
父母不能物化女儿,但女人自己可以物化自己?
甚至,她居然还用10万元“天价彩礼”和10万元“破车”的说法,来试图佐证10万元彩礼并非“天价”。
按照这个逻辑,难道男的给彩礼,等于买个女人?
哈哈哈。
笑死我了。
我在现实中,也见过一些因为彩礼谈崩的情况。两人恋爱多年,要结婚,后来因为彩礼、房产加名等事情,由于要价太高,谈崩。男的在崩溃前的一刹那,最纠结的一个问题是,跑去问女的,说咱俩这么多年的感情,到底算什么?
尤其对于通过恋爱进入婚姻的双方来讲,女方在婚前博弈高额彩礼的话,博弈的基础,不是自身的魅力或者性,而是男方对她的感情。
如果所有的女性,都跟劳教授一个想法,认为给彩礼就等于“买车”,男女之间没有感情,就是买卖,那对男性来说,简直是太太太简单了。
不可量化的感情,才是最贵的。
如果女性可以被物化,可以被定价,且所有的女性都这么认为,以及法律对此予以认可,我认为多数男性不会表示反对。
10万元钱“买”个女人,确实不贵。
有钱的,还可以多买几个。
笑死个人。
当然,如果有女性读者对本篇内容感到不适,请不要喷我,这是劳教授说的,请去喷她。我发现哈,物化女性最严重的,其实是女人自己。http://t.cn/AX5XVO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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