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捉虫处#小米发言人关于辽宁营口SU7起火事件的通报,是写得太急了么?有不少小毛病啊。
第一段开头,“辽宁省营口市一台小米SU7车辆的主驾驶座椅处冒烟并起火”,量词“台”改成“辆”更规范,“SU7”本身就是车型,后面的“车辆”语义重复,可以去掉。
第一段结尾,“经消防救援部门到场处置后迅速扑灭”缺失主语,调整为“经消防救援部门到场处置,火势被迅速扑灭”更好。
第二段开头,“经向车主了解今日已收到认定书”,“了解”改成“核实”更严谨,“了解”比较简单随意,“核实”通常会查证多方资料,排除虚假信息,更深入、更负责任,“认定书”调整为“事故认定书”更准确。整体调整为:“经向车主核实,今日已收到事故认定书。”
第二段中间,“该起事故系车内遗留火源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非车辆自身原因产生”前面加个“认定”强调一下更好,“产生”改为“引发”搭配更好,整体调整为:“认定该起事故系车内遗留火源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非车辆自身原因引发”。
第二段结尾,“网传视频中所谓的‘烟花’情况,系车辆安全气囊因燃烧引爆导致”,将“情况”改成“现象”,“系……因……导致”改成“实为……所致”,可以加强澄清语气,整体调整为:“网传视频中所谓的‘烟花’现象,实为车辆安全气囊燃烧引爆所致”。#科技先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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