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
关于汉服,再说几句:
1、2003年11月22日,王乐天(网名壮志凌云,电力工人)在郑州穿汉服上街,成为汉族服饰绝迹三百余年后重回公共视野的标志性事件,我当即在网上撰文表示支持;
2、穿着汉服,作为汉族人寻求文化认同、抚平历史伤痕(剃发易服)的一种方式,或者作为民间仪式(如婚丧嫁娶)的礼服,毫无问题,这是汉族理所当然的天然权利。
3、但必须注意,中国并不是一个汉族国家,而是中华民族国家,所以,带有官方性质机构的工作人员,把汉服作为正装,并不合适;
4、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以,在各民族自治区的具有民族身份的干部,把本民族服装作为正装,则是可以的;
5、我们没有汉族自治区,汉族干部,是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身份工作的,所以在官方场合穿汉服并不合适,在家里或民间场合穿着汉服,则无妨。
6、服装是有政治的,不理解这一点,则是糊涂虫;
7、我本人是汉族。 http://t.cn/R2WxE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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