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宋莉琴 26-02-0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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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司法,不是只保护“坏人”,而是努力在抓坏人和防止冤枉好人之间找平衡。

1. 保护嫌疑人,是防止冤假错案。比如,现在更强调律师的会见权,就是为了保障他说话和申辩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人权。

2. 保护受害人。法院检察院会主动告知受害人权利,帮助申请经济救助、心理辅导,不是判完就算了。

3. 监管执法行为。严查为了罚款而乱抓人、乱查封公司财产的行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被侵犯。

既要有力打击犯罪,让受害人得到实在的帮助和赔偿;也要按规矩办事,保障每个人(包括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这两件事不矛盾,都是为了更公平。
#司法如何兼顾被告与被害人权利##律师说法#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