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金晨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案# 7日,记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到@金晨 肇事逃逸事件处理结果:被处罚对象金某,驾驶证号3701************28,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3月16日15时07分驾驶沪FE**95号小型汽车在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岭下村公交车站附近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详情:http://t.cn/AX5C9FtJ
1月29日,网传2025年3月16日金晨驾驶汽车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发生交通事故后,让自己的助理徐某某顶包,她本人在第一时间逃离事故现场,同时她隐瞒真实情况,涉嫌骗保。后@金晨 发文:大家好,我是金晨 ,关于近日网上流传的消息,我想向大家做出如下说明:行车途中,我为躲避路上蹿出的小狗,紧急拐弯时撞向路边的警示牌及房屋围墙。事故发生时,现场只有我们三人,因我的伤势较重,经纪人第一时间带我赶往医院急诊并紧急做了手术,助理留下处理事故。(制作:王瑞琦)http://t.cn/AX5CWeE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