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金晨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案#
金晨因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1500元罚款,该处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针对轻微伤/财产损失型逃逸,交管部门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本次处罚在法定裁量范围内。其称因受伤就医离开现场,但法律上肇事方需先履行报警、保护现场等法定义务,非法定理由离开即构成逃逸,伤情不能成为免责依据。
网传顶包、骗保若查实,顶包者涉嫌包庇罪,金晨则涉嫌妨害作证罪,与逃逸行为数罪并罚;若骗保金额达5万元以上,还将构成保险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目前仅对逃逸作出行政处罚,说明尚无充分证据认定顶包、骗保事实。
本案也明确,交通事故后无论伤情如何,均需先履行法定义务,否则难逃法律追责。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