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吊诡的是,你到知网搜“枫桥经验”,出来的文章多到能把你砸晕,但一点开全是各种大词套话,说到一点点子上的,一百篇未必找得到一篇,不是不想,而是真没那个调查研究提炼要点然后分析深层次原理的能力。
事实上关于调解和民间解决纠纷机制,还是朱苏力写得最多,一篇关于《秋菊打官司》的法律在基层如何存在的分析,就让中国法学界吃了三十年,到今天还在聊。但即使朱苏力,对这个问题探索得也不算深入,很多东西即使他们也还没想好。
还是社会实践的复杂度,超越了语言和理论本身的概括能力,尤其基层治理,做出来远比说出来重要,各人有各人的一套办法,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案例要有不同办法,很多人把“枫桥经验”简单地理解成公式,生硬地套用在实践中,这也是把经读歪了。
其实解决基层问题,最根本的路径是要有能人,有人能做具体的工作,能根据总的原则,在具体问题中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实践,并且能通过认真解决每一个问题,形成群众对官方的信任,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信任。我之前也写过,方法论仅仅是一方面,关键是要有人在解决最基础的问题,才能让方法论落地。苏力在去年的文章《从“齐家”到驻村第一书记》里,就研究了人才在最基层的村级管理单位的价值,并由此指出政府选派人才下沉进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这一做法的制度意义,这个虽然没点出“枫桥经验”但也算是相关的深入思考吧,可惜法学界这种思考还是太少了。
其实骑马执法,炕头开庭,和精英律师同样是中国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的一体两面,而且做的工作没什么本质差异。但即使刚入学对于法治抱有理想的大学生,向往的也都是过上大城市法官律师法学教授的光鲜生活,一般县城都留不住律师,背背“法言法语”能装高大上就有名有利有社会地位,你真去认真读书,去研究深入社会毛细血管里的东西,会被同学同事家人看作是不上进的[摊手]@别梦依稀笑逝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