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价值不应被廉价地商品化#】#诸葛亮不应被戏谑化#近日,“近200家企业注册‘猪葛亮’商标或用作店名”引发社会热议。诸葛亮后人发布联合声明维权,指出该行为系恶意攀附历史名人、贬损先贤形象,要求相关主体注销商标并变更名称;相关部门也回应称,可对争议商标申请无效宣告。
@央广网 #看丹观察#认为:作为知名的历史人物,“诸葛亮”早已成为大家心中智慧与忠诚的文化符号。正因如此,任何与之相近的发音和名字,哪怕是商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的商标,都不可避免地让人联想到这位历史人物。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虽未明文禁止使用历史人物谐音,但也明确规定不得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作为商标。以“猪葛亮”为例,将一位受人敬仰的历史人物与肉、菜、水果强行关联,是否违和?是否会使历史人物的形象被轻浮化?这些问题值得审查部门深思。
文化尊严与商业行为的边界需要严肃界定。人们对“猪葛亮”这类商标产生质疑,是出于对历史人物的尊重,也是对文化传承的自觉维护。文化价值不应被廉价地商品化或戏谑化,良好的品牌效应源于产品与服务。唯有保持对历史的敬畏、对文化的珍视,才能在创新与守护之间找到立足点,让品牌走得更稳、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