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老黄兔 26-02-0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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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悲]等民事判决出来,教育局应该给每位老师印发一份。 @有律在沂

这事,我认为民事部分,法院应以证据说话,有证据证明的物质损失诉请,应予以支持,精神损失、赔礼道歉等,由于老师已道过谦且获得谅解,应予以驳回。

至于行政诉讼部分,我认为应予以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公安机关不予处罚的决定,于法有据,于情有理,且证据确凿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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