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梦依稀笑逝川 26-02-08 09:56
微博认证:财经观察官 财经博主

《驻站》这电视剧确实很有意思。

一个火车站的驻站民警,为了打击车站的货物盗窃、设备丢失,不得不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因为村民们干这些,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二是真的穷。

这位民警不得不承担了村支书的工作,参与到扶贫、社会治理中来。

按现代社会丁是丁卯是卯的分工体系,民警做出了远超其职责范围的事,执法机关扮演了政府治理的角色,好像不该鼓励。

公知们会说:政府失能,逼不得已让民警去上,这是哪门子事?

他们倡导的正确做法,村民犯法,该抓抓,该判判,三下五除二不就搞完了?

其实这种法律归法律,法律自顾自运行就完了的做法,不仅不符合新中国的传统,也不符合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

村民愚不知法、穷而不得不犯法,犯法了就抓,这叫不教而诛,哪个年代都说不过去。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愚,你得教他,穷,你得带领他们摆脱贫困陷阱,让他们致富。

这才是法律的人民性。

法律应该是治理工具,其正义性来自治理结果,而不是在这么大的中国,地区差异性同时涵盖全球最发达的地区与最落后的地区,却机械地实施一套法律,一种规则。

法律不应该是一个脱离现实,自顾自运转的超越体系,它应该服从于整个政治体系,整个社会治理体系,它只是整个政治体系的一部分而已。

而我们的法律人,为门户私计,更喜欢另一套做法:

我们是人间的立法者,法来自只有我们才能理解的逻辑体系的推演,我们推出来是什么就是什么,公序良俗,社会治理,都应该为我们创造的法则让步,无脑服从我们即可。

社会按我们创造的法则运转就完了。

正在上热搜的劳东燕大婶,不就这想法吗?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