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没领证男子去世婆媳争18万彩礼#
这案子,整体来看还是很精彩的。
基本案情不复杂。
一男一女相识后同居,不仅一起买了房,财产还有混同。
但男方却在领证前意外离世。
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也由此展开。
男方母亲认为,因为两人没领证,自己才是死者的唯一法定继承人,遗产和补偿都应该归她,此外,死者生前给付的彩礼和五金,鉴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对女方而言属于不当得利,理应全部返还。
而女方则辩称,两人虽未领证,但她跟男方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财产亦有混同,先前的各项转账不但不应返还,男方母亲还应向其返还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支出,以及理赔款和购买房产支出钱款的一半,合计200多万。
该案的一审,是驳回了男方母亲的全部诉求。
二审虽未宣判,但我估计,彩礼和转账,全部返还的可能性不大,至于房产,鉴于女方有出资,应该也会判决部分给付。
这其中最大的争议,我认为会落在300多万理赔款的划分上。
因为,法官不同,自由裁量的标准不同。
于我而言,我更倾向于这笔钱跟女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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