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8日,结束了在普洱墨江县12天的出差,至此普洱某行贿案近一年半的二审工作告一段落。
故事本可能在2024年冬天就匆匆结束。一审判决刚作出不到一个月,二审法庭即欲开庭审理本案。经张博士介绍,我们紧急介入本案,介于本案的对合犯系省JW指定管辖重审一审案件,自然理解二审法院的政Z压力。但经过紧急阅卷、会见及与家属的沟通发现,本案在一审中出现了诸多荒谬情形,最典型的是经过证据还原尤其与股权协议书证协议的映衬,真正的主导者根本没有到案,在一审变更起诉后即神秘消失。一审所谓指控的核心事实在判决书中出现了明显的自相矛盾,更别提甚至出现了违反基本民商事法律常识的证据采信,导致一审判决呈现出了荒谬的事实拼接认定,这对于专业法律人来说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
一年半来,经过与二审法院的数次沟通,多次于宁洱、墨江的会见,先后三次递交正式法律意见,多次情况反映及对一审的控告,案件经市中院、省高院和最高院四次延期,在宁洱、墨江分别召开两次庭前会议,并在墨江四天开庭庭审后告一段落。虽然案件在中期也出现过第一次庭前会议结束后即想强推开庭的情况,但最终二审法官还是转变态度,在沟通中表示律师的工作确实细致到位,愿意与我们这样的律师打交道。本案当事人在留置期间直到二审结束,一直坚持无罪供述,此等笔录实属罕见,也确实受到了各方的尊重。庭审结束后,旁听家属与上诉人的短暂会面与真情流露,在场法警也为之动容。
案件地处边境地区,交通复杂,无论是宁洱还是墨江,在前往路上就需耗费一整天。因看守所限制,中院法官也要开车到当地县法院开庭。在沟通中得知,近几点从上面指定下来到当地职务犯罪为数不少,他们也感到奇怪,因为此前当地法院实际上多审理毒品类犯罪。
无论普洱案亦或同类案件,当下,也许只有在家属的坚持,以及案件各参与方在制度角色内竭尽全力,方可能出现一丝转机。墨江地处北回归线,是太阳直照的地方,衷心期望本案有好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