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砭法●问痧随录】薪火不灭,法守光明,三年转瞬,不胜唏嘘
原创:李道政 李氏砭法 2026.2.8
自我2023年6月我发布声明,解除与郑静霞师徒关系,时间已近三年。三年来,经历了数次开庭,维权之路,异常艰辛,原不足为外人道也,今尘埃落定,有些话还是要说一说。
此事原委种种,无非是看到李氏砭法的影响力,想利用它圈钱牟利,搞什么“资本裂变”。李氏砭法是我一生的心血,也是我的命,几十年临床的实践结晶,我不希望它成为有人欺世盗名,蒙蔽患者,牟取私利的工具。虽知中医维权异常艰难,仍想用法律武器,为中医人做一点事,让老辈中医们的心血不被人窃取,不被人践踏,不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
2024年9月,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广州玉衡中医公司侵犯我肖像权、姓名权的案件,作了终审判决,具体如下:
一、被告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徐和堂”“玉衡学苑”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李道政公开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发布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二、被告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微信公众号“徐和堂”“玉衡学苑”中包含原告李道政姓名、肖像的微信文章、删除“玉衡学苑”微信视频号中包含原告李道政姓名、肖像画面的微信视频、停止分发《玉衡中医》 《徐和堂加盟项目》宣传手册、撤下经营门店装潢中含有原告李道政姓名、肖像的全部物品;
三、被告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越十日内赔偿原告李道政经济损失50000元;
四、被告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道政公证费2500元、律师费10000元。(以上摘自判决书(2024)沪02 民终12699号)
2026年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玉衡中医公司侵权一案,作了终审判决,具体如下:
一、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静霞,马佳鑫,深圳徐和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徐和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徐和堂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徐和堂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威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涉案侵害李道政有一定影响"李氏砭法"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广州玉衡中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静霞,马佳鑫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李道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6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摘自判决书(2025)粤73 民终835号)
中医维权之路,难在侵权的界定,侵权者多在模糊边界,偷换概念。两地法院拨开迷雾,公正判决,为中医维权树立了范例。
两次胜诉,胜在法理,胜在人心,胜在对中医根脉的珍视。
两次胜诉,也为中医传承掌一盏灯火,虽微弱,却光明。
我已年近八旬,但仍想在古稀之年,尽力多传播李氏砭法,让更多人不因病致困。每次看到有用李氏砭法解决大家健康问题的案例,都倍感欣慰。这也是我几十年坚持的初衷。未来也希望有更多人学起来,用起来,守护家人健康。
感谢为维护正义不畏繁琐,殚精竭虑的律师们。也感谢为李氏砭法正义发声的所有人。
顺祝春安。
李道政 乙巳年腊月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