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6-02-0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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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电诈分子为何能在中国审判受刑#】#只要侵害中国公民中国法律虽远必诛#1月29日至2月2日,缅北所谓“四大家族”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明国平、明珍珍、白应苍等15名电诈分子,在中国境内被执行死刑。

网友们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疑惑:“一些外籍电诈分子为何能在中国审判、受刑?中国法院为什么能审判发生在缅甸的罪行?”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执行死刑的明国平,以及去年一审结束后病死的白所成等疑似都是外籍人士。

近日,@新京报 记者从多位国际刑法专家处了解到,一些外籍犯罪分子在我国受审、受刑合理合法,且早有先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告诉@新京报 记者,这些罪犯主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三大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

黄风说,属地管辖适用于外籍人员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人管辖适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犯罪;保护管辖适用于外籍人员在我国领域外、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实施的犯罪。

“简单来说,不管你是不是中国籍,不管犯罪地点是否在中国,只要侵害对象是中国公民,中国法律就能依法处置,虽远必诛。”

有消息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东南亚电诈网络被重点打击之后,电诈园区开始向迪拜等地区转移。对此黄风表示,即便电诈分子逃至迪拜等地区,中国依然有能力将他们抓捕归案,维护中国司法主权。“中国目前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签署了引渡条款,迪拜所在的阿联酋正是中国的引渡条款缔约国。”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冀莹表示,中国刑法的“属地、属人、保护”三大管辖原则就像三把悬顶之剑,为中国受害同胞讨回公道提供法律依据,更向所有企图利用国境线作护身符的罪犯宣告,现代司法的主权疆域,早已超越地理边界。全文: http://t.cn/AX5QLCU3 http://t.cn/AX5QnS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