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自2026年2月起,开始推行律师调查令及补正材料告知书的线上申请制度。
以往在起诉阶段,若缺少被告户籍信息或公司股东信息,律师需携带起诉状(被告信息处留空)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行政服务中心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窗口,现场申请律师调查令或补正材料告知书。自今年2月开始,执业律师可直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网页端或微信小程序,在立案界面在线提交上述申请。
经法院审核符合条件后,将出具纸质版律师调查令或补正材料告知书。律师可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及执业证,前往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登记,直接领取相应文书。
目前虽尚未实现律师调查令与补正材料告知书的电子化签发,但线上申请的方式,节省了前往法院递交申请所需的交通与时间成本,也减少了因材料瑕疵初次未通过而再次补正的后续耗时,还是值得肯定。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按常规流程在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材料,并在被告名称后注明“调查令”或“补正材料”。
2、在起诉状中被告信息部分,加粗标注“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被告信息”或“申请开具补正材料告知书”,明确申请事项。
3、如申请律师调查令,需在网上立案系统的起诉状上传位置,一并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材料。
4、如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应在起诉状中被告信息处具体列明需补正的内容,例如“被告XX户籍信息”“被告XX公司股东身份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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