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公安局
26-02-09 17:44 微博认证:湖南省衡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近日,衡阳县某公司员工按老板指示取车,却意外陷入一场“乌龙案件”,甚至一度被认定为“嫌疑人”。这是怎么回事?“警察同志,我的面包车不见了,价值三万多元!”2月2日,某装饰公司老板刘某焦急地向衡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报警。当天早晨,刘某的员工将公司车辆停在厂区门口附近,因一时疏忽未拔车钥匙,没过多久,车辆便已不见踪影。 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追踪,发现“被盗”车辆一路驶向岘山镇。当天18时许,民警在目标区域精准出击,当场控制住驾驶人江某。然而随着调查深入,真相却令人啼笑皆非。 原来,江某是另一家公司员工,当天上午他接到老板指示,前往某厂区门口取一辆面包车。老板只告知了大致位置,并提到“车钥匙没拔”。江某到达后,见厂区门口停着一辆面包车,随手一拉车门,发现车门未锁、钥匙也在,于是直接开走,完全没想到自己开错了车。民警找到江某时,他正在埋头干活,面对警察的询问一脸茫然,更不知自己已成“嫌疑人”。真相大白后,报警人刘某既感懊恼又觉好笑,看到车辆完好无损,最终大方表示谅解,并在派出所与江某握手言欢。这场因粗心引发的误会,在警方的迅速行动与当事人的互相理解中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