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法律 26-02-0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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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优质内容篇620】律师说法,专注热点普法!警方通报男子祭祖误触捕猎装置身亡、订婚强奸案电梯视频首曝光、店长私收200余万奶粉款不发货@微博法律 一文汇总优质法律内容>>

[浪]【警方通报男子祭祖误触捕猎装置身亡】
@大风吹奏:根据警情通报,黄某可能同时涉嫌非法狩猎罪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公共山林设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装置,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威胁,并实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http://t.cn/AX5EhoAf

@法职_庞九林律师:本案中,被告人方某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单位、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http://t.cn/AX5EhoAt

@羽鲲刘律师:黄某作为一名具备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理应预见在公共山林架设高压电网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其或因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悲剧发生,主观上存在明显过失。http://t.cn/AX5EhoAq

@史波律师:黄某私自在山林架设高压电网,而且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这种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http://t.cn/AX5EhoAV

@马俊哲律师:私自架设高压电网、钢丝套等捕猎装置,因其强大的杀伤力和不可控性,早被《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多地法规明令禁止。行为人在明知装置足以致命且地处公共区域的情况下,对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结果持放任态度,这种主观心态在法律上可能被评价为 “间接故意” ,使得案件性质从“过失”升级。http://t.cn/AX5EhoAG

[浪]【订婚强奸案电梯视频首曝光】
@杨文战律师:就强奸案而言,说“男女婚恋的核心要义,永远是“自愿且明确的合意”,任何违背他人意志的强迫行为,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之举。”肯定是没错的。http://t.cn/AX5EhoAo

@姜桢祥律师:从法律构成看,未领结婚证的婚约不产生夫妻身份权,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强制手段发生性关系,完全符合强奸罪认定标准,司法裁判坚守性自主权底线,于法有据、无可辩驳。http://t.cn/AX5EhoA5

[浪]【店长私收200余万奶粉款不发货】
@黄卫健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高达二百余万元,远超“数额巨大”标准,若查证属实,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http://t.cn/AX5EhoAI

@马俊哲律师:在刑事上,若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如谎称公司要求或承诺发货),则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若被认定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此处可理解为公司应收货款或需交付的货物)非法占为己有,则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http://t.cn/AX5EhoAM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