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兰察布“冬”之夜开街活动期间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和禁止私人无人机飞行的通告
为保障2026年乌兰察布“冬”之夜开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切实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及空中管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活动期间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核心区域及周边实施私人无人机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事项
(一)管制路段及时间
1.路段一
管制范围:友谊大道与泰昌路口——友谊大道与康宁路口
管制时间:2026年2月9日09:00——2月11日11:00
2.路段二
管制范围:泰昌路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泰昌路与友谊大道交叉路口
管制时间:2026年2月10日14:00至活动结束(将根据现场情况动态调整)
(二)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禁止所有社会车辆驶入活动区域,届时请广大群众提前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停放好车辆。请驾驶员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提倡广大群众绿色环保、低碳出行,减少自驾车辆,避免交通拥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私人无人机禁飞管控事项
(一)管制时间
2026年2月10日00:00至2026年2月10日24:00。
(二)管制区域
乌兰察布之夜核心街区及周边500米范围(北至世纪路、南至友谊大道、东至康宁路、西至泰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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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制对象
私人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如孔明灯、系留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1.管制时段与区域内,禁止私人无人机一切飞行活动,仅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官方任务飞行可豁免。
2.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规飞行无人机依法处置,必要时采取迫降等紧急措施。
(五)违规后果
1.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最高2万元);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 。
2.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举报与咨询
举报电话:110;咨询电话(李警官):15326743077
特此通告
察右前旗公安局
2026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