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一金矿发生坠罐事故致7死#
历史上的坠罐事故:
2008年7月10日8时30分,济源煤业公司八矿技改立井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1人死亡。
济源煤业公司八矿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矿井井深260米,矿井采用1.2米矿用提升绞车。7月10日零时下井11人,8时下井5人维修水泵,总计16人。8时30分,工人在交接班乘罐笼从井下升井过程中,绞车联轴器螺丝突然断裂,造成坠罐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明知新建主井绞车联轴器损坏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强令绞车司机冒险作业,最终导致联轴器失效,同时由于绞车安全保护不全,绞车完全失去提升动力和制动力,造成坠罐事故。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低价购买假冒伪劣绞车,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经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就投入使用,且在绞车联轴器损坏后不采取根本措施予以维修,长期带病运行,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施工单位负责人假冒他人名义和资质从事井下工程施工,长期不在施工现场,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新建主井绞车司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且每班只有一名司机,不配副司机;机电设备管理混乱,不对新建主井绞车及其防护装置定期检查、维修和建立技术档案;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负责(管理)人员既无项目部经理资质,也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3.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济煤八矿在新建主井井筒工程招标和发包过程中,不对参与竞标施工单位身份及资质进行核实,且不经过招标程序,将济煤八矿井下技术改造工程承包给既无相应资质,也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经过多次安全检查未发现新建主井绞车没有经过有关机构检测检验的基本情况,也未发现绞车司机无证上岗和绞车联轴器损坏等事故隐患。尤其是济煤八矿对井下技术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以包代管,既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也未派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4.济煤八矿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矿井技术改造工程建设,且无视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止施工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长期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违法进行矿井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