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等五类液态食品运输监管框架形成 实行“准运制”“联单制”管理】2月9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发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将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的范围。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说。http://t.cn/AX5uoKO2
同日,市监总局等部门还印发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对液态食品运输实行“联单管理”。具体而言,监管部门设计制定了统一的运输联单,把液态食品运输全过程中的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记录到一张联单上。这三方主体中,发货人员、罐车驾驶员、收货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记录责任。
发货人员要核实、填写运输的重点液态食品具体品种名称、数量、发货时间、查验情况等;罐车驾驶员要填写准运证编号、运输容器证明编号、车牌号等信息;收货人员要查验并填写专用标识、食品品种数量、铅封是否完整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