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被拖欠33万停运46部电梯#】#物业回应小区46部电梯被停运# 日前,广西柳州东悦佳苑小区14栋楼46部电梯被停运,千余居民深陷上楼难问题。用物业方的话说,每平方米0.8元的物业费,在柳州算是“低水平”。尽管如此,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还是很低,最高时仅收到四成,拖欠的33万电梯维保费无力覆盖电梯维保、年检费用。物业在现实经营的无奈下,选择了停梯催费的粗暴操作。
广西柳州东悦佳苑46部电梯因欠费停运,千余居民被困高层,这场风波没有赢家,照见安置小区物业与业主的信任崩塌与治理困境。
小区物业费仅0.8元/平方米,收缴率却长期不足四成,累计欠费数百万元,33万元电梯维保费无力支付,物业陷入收不抵支的经营绝境。但以停梯倒逼缴费,于法不合、于情不通。《民法典》明确禁止物业以停水电、限电梯等极端方式催费,电梯是高层住户的基本出行保障,停运既侵害按时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让老人、孩童、病患面临出行风险,把合理维权变成伤人伤己的粗暴操作。
业主欠费背后,既有安置小区居民“住楼房要交费”的观念未跟上,也有服务与信任的双向缺失: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用拒缴表达抗议;物业因资金短缺难提服务质量,形成“欠费—降质—更欠费”的恶性循环。
破解困局,不能只靠停梯施压。物业应依法催费、公开账目、提升服务;业主需树立付费享服务的意识;社区与监管部门要介入协调,建立欠费追缴、资金监管、服务评价机制。安置小区的治理,既要让居民“住上楼”,更要让观念与治理“跟上楼”,用法治与共治走出双输,守住民生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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