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之所以到现在还在撕裂社会,其核心有两点:性同意、彩礼。
这两点都很麻烦。我尽量简单说一说。
(本文约1700字,信息量很大。不习惯阅读长文,习惯非黑即白思维,习惯看个开头就抬杠的,可以直接划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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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性同意。
性同意往往是暧昧、含混的。
在发生性行为前先签字画押、或者像某教授说录个音,不具备可操作性。
那么男女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办案人员要判断是否为强奸,就需要多方证据、交叉验证。
在实践中,有《办案人员识破假强奸案100条审查要点》http://t.cn/AX53Ijzm
严格执行此审查要点,可以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少引发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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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婚内强奸和订婚强奸,则需更加谨慎。
正常情况下,不存在所谓“婚内强奸”。
双方去领了结婚证,就是签了法律认可的、长期有效的性同意书。
我国司法认定的“婚内强奸”,通常是双方已经在闹离婚处于分居状态,男方用暴力强迫之类,也就是“非正常婚姻状态下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可以构成强奸罪”。
(信息来源:中国法学会“法治百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百度百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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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结婚证是法律认可的、长期有效的性同意书,那么订婚则是约定俗成的、在亲友圈公示的性同意书。
不管是相亲,还是熟人介绍,还是自由恋爱,走到订婚这一步,通常意味着双方有了足够了解和感情,是奔着结婚去的。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来反驳,那么请看微博昨天的词条:#订婚等于默许亲密关系是老旧观念#。
“老旧观念”是啥?是不是民间习俗?
这个词条在反对“订婚等于默许亲密关系”,但反对的前提是,承认“订婚等于默许亲密关系”是民间习惯法。
只是现代法律——或者是某些法律从业者——出于某些原因,不认可这个民间习惯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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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彩礼。这是最难的部分,我尽量只说不太有争议的部分重点。
不能说收了彩礼就是买卖人口。但如果女方不喜欢男方,父母却收了彩礼,她不得不嫁——这不是人口买卖是什么?
这种情况下,女方能有什么办法?
1、坚决反抗,要求退婚。
2、逃婚,远走他乡,让父母自己收拾烂摊子。
3、委委屈屈嫁了。
4、自杀。
5、告/诬告男方强奸。
3、4都是悲剧;
5可能顺利退婚,不用退彩礼,甚至能拿到赔偿。但也可能酿成更大的悲剧,搞不好就是灭门案,http://t.cn/AXGtdgO6
2要好一点;
至于1,退婚就要退彩礼,这又是个大麻烦。
因彩礼纠纷杀人、甚至灭门,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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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安徽华某因6888元彩礼纠纷,女方拒退,持斧、刀杀害女方母亲与四姐妹共5人,潜逃20年后落网,被判处死刑。
2012年,河南张某为结婚花费12万元彩礼,婚后矛盾致妻子提离婚并拒退彩礼,张某杀死其岳父、岳母、妻子及妻子的养女(继女),一共四口。
2014年,湖南罗某因拆迁利益与5万元彩礼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矛盾,杀害妻子(孕8月)、爷爷、父母、妹妹、弟弟共六人,后畏罪投江自尽。
2019年,江西许某举债40万付彩礼,女方退婚拒退全款,许俊持刀连砍未婚妻70刀致死。
2022年,福建刘某与女友订婚支付15万元彩礼,后女友要退婚却不肯退彩礼,双方发生纠纷。女友告刘某强奸,刘某入狱约3年。2024年,刘某出狱当天,持刀杀死女方一家四口,女方因不在家幸免于难。
还有…………
我看到这些血淋淋的案子,心情难免沉重。
如果没有彩礼纠纷,女性在与自己不爱的人分手时,就不会这么麻烦,就不会出现这么多恶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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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女儿。
我女儿喜欢谁,就跟谁恋爱、结婚好了。
我不会干涉,更不会要彩礼。
如果男方主动给彩礼,这钱我也不会沾手,直接给我女儿。
我还会陪嫁同等金额,作为新家建设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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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婚姻与财产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虽然没有直接提到彩礼,却为理解彩礼本质提供了核心框架。
根据恩格斯的理论,要解决彩礼问题,方案有二:
1、实现经济独立与性别平等,剥离婚姻的财产属性,让婚姻基于爱情与共同责任。
2、消除私有制对家庭的支配,通过社会制度分担生育与家务成本,解放女性劳动力,减少彩礼等经济绑定的必要性。
#订婚强奸案女方被死死拽住胳膊#
发布于 澳大利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