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罐事故金矿两度被罚为何依然出事#【极目锐评丨山东一金矿发生坠罐事故致7死,涉嫌“瞒报”的背后藏着多少安全漏洞?】#金矿坠罐事故涉嫌瞒报有何内幕#据新华社报道,2月9日晚,山东招远市应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2月7日8时50分许,招远市蚕庄金矿上庄矿段一盲竖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7人死亡。善后处置正在进行中。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已对事故原因及企业涉嫌瞒报等问题同步展开调查。#坠罐事故矿段2月前就因违规被罚#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涉事企业多次因安全、应急措施不到位被罚,2个月前刚因安全设备问题被罚3万元。
年关岁末盼人归,团圆明明就在眼前,惨烈的事故却无情地夺走了7条生命,将数个家庭的幸福憧憬砸得粉碎,令人痛心疾首,更愤怒不已。
何为坠罐事故?是指在矿井竖井提升过程中,用于升降人员、设备的罐笼因失控而从井筒中坠落,最终撞击井底或稳罐装置,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毁的重大事故。坠罐事故的根源往往在于设备故障、维护缺失、违规操作、监管缺位的多重因素叠加。无论是因为钢丝绳断裂、制动失灵,还是过度使用导致的超负荷、带病运行,都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严重弊病。
官方的情况通报中,“涉嫌瞒报”四个字尤为刺眼。事故发生在2月7日早上,首次官方通报已是两天后的夜晚,数十个小时的“时间差”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存在因企图掩盖而延误救援、扩大损失的可能?这必须成为后续调查刨根问底的核心。事故本身已是悲剧,若再叠加人为的隐瞒,则是对生命尊严与法律红线的双重践踏。
事故瞒报是破坏安全生产最恶劣的毒瘤,如同给已经裂开的堤坝涂上一层伪装,让致命的隐患潜滋暗长,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瞒报切断了应急救援的通路,蒙住了监管的眼睛,让纠正错误、挽回损失的最后时机被浪费;它还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试图用沉默抹去悲剧。这既是对逝者生命的亵渎,对家属的二次伤害,更是对法律的公然漠视,对整个安全生产体系的严重冲击。
每一起只看自身利益、试图逃避责任的瞒报行为,都在暗中助长“不出事就万事大吉,出了事就瞒天过海”的扭曲心态,让安全红线在利益权衡中变得虚化模糊,摇摇欲坠。
如今,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即时性、广泛性,再怎么试图拖延通报,掩盖事实,终究难逃公众监督的“天网”,试图瞒报不过是既蠢又坏,自欺欺人。但从该企业过往“劣迹”来看,瞒报可能只是其“惯性动作”。该企业2025年8月因未按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被罚,3个月后又因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再次被罚,违规之处就包括了上庄矿段的通风和电力设备问题,与此次坠罐事故的作业区域高度相关。
罚款单开了,问题是否真整改?隐患是否根除了?从此次惨剧来看,答案恐怕是否定的。监管部门的处罚本应给企业敲响安全警钟,倒逼企业整改到底,为何似乎被当成了“走过场”?可见,涉事企业对安全毫无敬畏之心,将“罚款”当成了必要“成本”,对安全的忽视和怠慢根深蒂固。同时,也暴露出日常监管可能存在的“一罚了之”、处罚太轻、后续跟踪乏力等问题,使得监管效力在空中悬停,未能扎实落地,没有真正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线。
眼下,事故调查已经启动。我们呼吁,调查必须细致入微、不留死角——不仅要彻查事故本身的直接原因,更要深挖“瞒报”疑云的每一个细节,理清时间线,查明责任人。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从严追责,从重处罚,让轻忽生命,敷衍安全者付出惨痛代价,让所有企业都能铭刻于心,引以为戒。若涉及监管失职渎职行为,也要严肃问责,倒逼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守土有责,让监督不悬空、责任不落空。
生命的代价过于沉重,血的教训不能反复被遗忘。唯有让安全规范应成为不可逾越的钢铁防线,让每一次失责和隐瞒都得到强有力的惩治,才能告慰逝者、抚慰生者,守护每一个劳动者、奋斗者平安回家的路,守护好万千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