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陈某涉嫌性骚扰女学生”案的受害人就警方不予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后,于近期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撤销不予处罚决定,责令警方重新对受害人的报案作出处理。
法院的判决书很有意义:
教师对学生拥有实质性的影响力和权威,教师利用其身份优势,与未成年女学生长期维持高频、含有性暗示的聊天,已然构成了超越一般社交范畴的信息侵扰,对学生心理造成的混淆、压力与困扰,远甚于普通社会成员之间的类似行为;公安作出的决定未能充分考虑师生关系的特殊性及对未成年人生活的实际影响。
感谢坚持发声、维权的当事人!我们共同等待警方对陈某行为进行重新调查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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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