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医蔷薇 26-02-10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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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药物过敏女子协商未果怒砸设备#药物过敏这类情况,确实时有发生,处理起来也相当复杂。过敏本质上是个人体质反应,而现实中,很多药物(尤其是某些抗生素)的官方使用规范,包括药品说明书、国家卫健委的指导文件及专家共识,并未要求进行皮试。

这就形成了一个现实的困境:如果患者用药后发生过敏,家属情绪激动,要求赔偿,该如何应对?

有人可能会想,那不如对所有药物都做皮试,以防万一。但这反而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如果一种药物本身不要求皮试,医生却自行做了,一旦患者在皮试过程中发生严重过敏甚至休克,那么医生很可能需要为这项“超出规范”的操作承担责任。反之,如果严格遵循规范未做皮试,患者用药后却出现过敏,从医疗程序上讲,医生并没有过错。

问题的核心在于,医疗行为有明确的规范指引,而人体反应存在不可预知的个体差异。当家属因亲人受苦而情绪崩溃时,他们看到的往往是结果,而非过程。此时,即便程序正确,家属也很难理解,或者是说不愿意去理解。

又想起了前辈的话,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怎么办呢?只能盼着不要遇到。http://t.cn/A64jnK0H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