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娇姐 26-02-11 10:03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娇言娇语:
婚前全款购买房子,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慎重给配偶加名。非要加名,别后悔。

配偶对房子取得0贡献,本来是不能分房子的,但是一加名性质就变了,有配偶的份额了(具体多少份额不一定)。

要是一方乐意给配偶加名,以示爱情+获取情绪价值+性价值,那就加。
加完别不认,吵吵着“只是加个名,不应该给对方分”,吵吵也没用,加了名肯定要分。

要是一方不乐意给配偶加名,就得守住这个底线。
别睡了一觉就同意,小头指挥大头。大头小头要分得清,不加就是不加,别扯那些没用的。

省流版:房子加名这件事,没有后悔药可吃,不能又当又立(又加名又不想给对方分),加不加,想好了再动。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