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继母借288万不辩称经济互助#【#男子起诉父亲与继母借288万不还#:对方辩称系家庭成员经济互助行为】2月10日,据南国早报:2011年7月,小李的父母协议离婚。2018年10月,其父亲老李再婚。2024年9月,小李将老李和继母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法院称,2017年至2024年间,他累计向二人转账288万余元,该款项属于借款,要求对方归还这笔钱并支付利息。
小李提到,出借资金主要来源于其名下一套价值328万元房屋的售房款。庭审中,老李夫妇辩称,双方并无借贷关系。虽然房屋登记在小李的名下,但实际由老李支付房款,售房款应该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后续的资金往来,属家庭成员基于亲情、用于共同生活及偿还家庭债务的经济互助行为,非借贷。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完成款项交付的初步举证责任,但借贷关系的成立还需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小李提供了一份录制于2024年8月的家庭谈话录音。法院认为,该录音内容表明双方就过往款项达成结算100万元欠款的共同意思表示,构成了“结算型借贷关系”。
法院还查明,小李与老李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确有老李提出借款3万元应急的内容,进一步证实双方间存在借贷的可能。老李夫妇认为款项为家庭共有或用于共同生活,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或所有款项均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因此,法院认定小李和老李夫妇形成借款100万元的民间借贷关系,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2025年9月,法院判决,老李夫妇向小李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九派新闻 http://t.cn/AX5enB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