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达张YiDa 26-02-1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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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一下最近两个法务部的通告。
1️⃣比亚迪起诉“大秦军陕团”。
判决理由:被告编造并传播了方程豹汽车的虚假信息,损害了比亚迪及方程豹品牌的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判赔 201 万。
2️⃣鸿蒙智行起诉“大彬同学”。
判决理由: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判赔 150万。

特地搜了一下,“商业诋毁”是一个专业名词,需要被告方为市场经营者,与原告具有竞争关系。另外,这两个都是一审结果,估计被告都会上诉吧。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