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涠洲岛布氏鲸母子身上遍布伤痕##官方通报布氏鲸被渔船撞击受伤#
作为一个保育领域从业者,有一个永远绕不开的问题:“有人类活动就会对自然造成干扰,对一个地方最好的保护是不是就是应该不要让人去?”
到底应该如何去平衡经济发展与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也是保护中经常会面临的困境,保护绝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就可以完成的目标。
作为一个海洋从业者,也是一个经常在南北极要开船观鲸的船长,对于“是否应该观鲸”这个问题,我的简单答案是:应该“有条件地”和“区分类型地”鼓励,核心在于必须将其严格规范在“以鲸类福祉和生态保护为绝对优先”的框架内。
不能一概而论地鼓励或反对,而应将其分为商业旅游观鲸和科学研究观鲸两类,并权衡其多重影响。
➡️应该如何“有条件地鼓励”
关键在于 “转型”——从追求数量增长的粗放型旅游,转向追求质量、教育和保护成效的精细化、高伦理标准模式。
1. 鼓励的对象和形式:
· 全力鼓励和支持:严格规范下的科学研究观鲸,以及具有高度教育意义、数据贡献且完全遵守最严操作准则的生态旅游项目。
· 限制或转型:大规模、高频率、低质量的“快餐式”观鲸旅游。
2. 建立并执行铁律般的规范:
· 基于科学的许可和配额:根据海域生态承载力,设定每日船次、船只数量和观察时间上限。
· 强制性操作标准:强制执行距离、速度、接近角度、停留时间等硬性规定。
· 从业者强制认证:船长、导游必须通过生态知识和伦理操作培训认证。
· 独立监测与严厉惩罚:配备观察员,对违规行为处以高额罚款乃至吊销执照。
3. 推广“鲸类中心”而非“船只中心”的体验:
· 鼓励结合岸基观察、博物馆、游客中心、专家讲座等方式,丰富体验,减少对海上近距离追逐的依赖。
➡️总结
该不该鼓励观鲸?—— 应该鼓励的是“负责任的观鲸”,而这需要通过最强有力的监管、最严格的科学指导和最深度的公众教育来实现。
理想的状态是,观鲸活动成为一个自我强化的保护循环:负责任的观察 → 带来可持续收入与公众支持 → 资助更深入的研究与保护 → 提升鲸类种群健康状况 → 使可持续观察得以延续。
最终,我们鼓励的不是“观鲸”这个行为本身,而是鼓励一种 “以尊重、学习和保护为核心的人与鲸类相处的方式”。#做自然的朋友# @微博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