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韩娱 26-02-1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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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熙珍胜诉# #HYBE将支付闵熙珍255亿韩元# 【HYBE败诉将支付闵熙珍255亿韩元】HYBE针对前ADOR代表闵熙珍提起的约260亿韩元规模的看跌期权(股票出售请求权)诉讼被法院驳回。#辞旧娱新#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南仁洙首席部长法官)于12日上午10时就HYBE针对前ADOR代表闵熙珍提起的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以及闵前代表针对HYBE提起的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进行宣判,驳回了HYBE的诉讼,并判决“向被告闵熙珍支付约255亿韩元”。闵熙珍当天未出席庭审。

闵前代表与HYBE自2024年4月起因经营权争夺嫌疑、NewJeans差别对待嫌疑等陷入严重对立,同年8月和11月双方分别提起诉讼。法庭为高效审理,将两案并行处理。

当时闵前代表行使看跌期权时,可获得的金额计算方式为:ADOR近两年平均营业利润乘以13倍,再乘以其持有的ADOR股份比例(75%)。

以2024年11月为准,看跌期权的计算基准年度为2022至2023年,期间ADOR的营业利润分别为:2022年-40亿韩元(营业损失40亿韩元)、2023年335亿韩元。根据2024年4月公开的ADOR审计报告,闵前代表当时持有的ADOR股票为573,160股(18%),以此计算,闵前代表通过行使看跌期权可获得约260亿韩元。

HYBE一直主张,闵前代表于2024年7月试图“挖角NewJeans”并给公司造成损害,公司已于当时通知解除合同,因此看跌期权权利也随之失效。其逻辑是:因闵前代表严重违反股东间合同,公司已发出解约通知,此后即便行使看跌期权也无效。

相反,闵前代表主张,行使看跌期权时股东间合同仍然有效,且HYBE并不具备解除股东间合同的权利。其逻辑是:NewJeans成员向ADOR通报解除专属合同是同年11月底,此前行使的看跌期权本身是合法的。

该法庭目前还在审理ADOR针对闵前代表、Daniellle等人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ADOR就其因NewJeans退出及延迟回归所造成的损失索赔约430.9亿韩元。#辞旧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