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个话有很大的问题。因为法律之上是道德约束,而法律人宣传这句话,等于把道德层面的约束,或者是道德约束的解释权都抓到自己手里了。
这么做一方面是增加了法律人的话语权,一方面则全面降低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最后的结果必然是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指导下,到处钻法律空子,本来依靠道德风俗和社会共识就可以形成低成本治理的社会秩序,最后变成需要依靠法律人把持的系统和解释权,成本自然就大幅上升。
这不就是美国的现实吗?庞杂的法律体系,高昂的律师费用和诉讼成本,然后整个社会的治理成本高昂,但是道德水平却越来越低。
法律人动辄讲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却被他们刻意破坏和抛弃,老人不敢扶,恋爱不敢谈,原本道德层面的事,现在都要法律来解决,社会治理成本越来越高,道德水平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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