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玲玲律师 26-02-1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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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去年参与过几次公共讨论,从#吸毒记录封存#到个别案件的量刑,我有自己的立场,也写过批评文章,包括对劳东燕教授、罗翔老师的观点,我都提出过不同意见。
但是@飞象网项立刚 的那一段话,看的我毛骨悚然。这不是在讨论法律,又用煽动性的话语把学术之争变成了立场立场。

按照他的逻辑,判断一个人能否参与中国法治建设的标准,不是观点是否严谨、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有利于社会公正,而是:拿谁的钱?家人在哪?在哪里留过学?
这套话语,我并不陌生。汪小菲和张兰泼大S脏水时,就是先说,你们是台X我们是爱国者,这其中的逻辑都是相同的,先给你贴一个身份标签,然后宣布你不配说话,最后可以清理出去。

所以,我想认真地问一句:这种清理论,真的是我们想要的法律进步吗?

第一,身份不是立场,出身不是罪过。
钱学森拿了美国人的钱、在美国工作二十年、家人也一度在海外。按项先生的逻辑,他是不是也不该回国造导弹?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出国留学、交流、合作的法律学者数以万计。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学成归国,带回来的不是西方阴谋,而是法典编纂的技术、证据规则的逻辑、人权保障的理念。这些东西被写进了我们的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它们是中国法治大厦的钢筋水泥,不是投毒。

把有海外经历等同于立场有问题,这是智识上的原教旨主义,是改革开放精神的倒退。

第二,法律的生命在于说理,不在于查三代。
项先生说法律界搞出常人无法理解的判决,那好,我们能不能就事论事?景德镇案判死缓,很多人觉得量刑过轻(包括我)。所以可以讨论这是不是自首,该不该作为死缓的依据?同类案件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有哪些,区别在哪里?治安记录封存,你若觉得程序有瑕疵。可以,也可以直接说三审修改未公开征求意见,是否影响了立法的民主正当性?

这些问题,都可以辩,也应该辩。但项先生不辩。他绕开所有具体条款、绕开所有法理论证,直接给人定罪:你拿外国钱了、你家人在国外,你是西方代理人。这不是批评,这是扣帽子。扣帽子的好处是:不需要懂法律,不需要讲事实,只需要会扣帽子。煽动情绪,煽动戾气就好。情绪最容易带来流量。

第三,中国法律要打开大门学习。
我完全认同,中国的法律必须服务于中国的人民、中国的国情、中国的价值观。但什么是“中国特色”?是拒绝学习一切外来经验,还是把人类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消化成适合这片土地的制度实践?

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比例原则、程序正义……这些不只是西方的价值观,它们是现代文明在面对权力滥用时,用几百年鲜血换来的教训。中国参与其中,借鉴其中,贡献其中,这就是我们的法治现代化之路。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承认别人有好东西,这不是自信,是虚弱。

项先生呼吁清理法律界。我不知道他说的清理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任何一种以身份为标准、绕开具体说理、直接宣布某个人群不配参与的言论,都是在腐蚀法治的地基。法治的前提是:所有人,无论出身、背景、立场,都平等地享有发言的权利,都只对自己的论证负责,都不因身份而被预先剥夺资格。

这套规则保护罗翔,保护劳冬燕,也保护你,保护今天被批评的人,也保护明天可能被批评的人。如果你同意用身份标签清理今天的法律界,那么你也在同意,有一天,同样的标签可以用来清理你。

最后,我想对项先生说:您批评法律判决、批评具体规定,这是您的权利,也是公共讨论的一部分。哪怕言辞激烈,哪怕我不同意,我都会捍卫您说话的权利。但请您不要把学术观点之争,上升为敌我矛盾。不要用出身和经历,代替观点和逻辑。不要把微博,变成审判席。

因为真正的法治,不是靠制造敌人来巩固的,而是靠容纳异议、尊重程序、相信理性来一点点生长的。
愿你我共勉。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