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铭暄教授:
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概括我的刑法理论主要观点的话,那就是:
坚持并倡导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刑罚人道主义等基本原则;
坚持刑法的职能是保护社会和保障人权并重;
坚持实质和形式相统一的犯罪概念;
坚持主客观要件有机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
坚持定罪量刑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
坚持治理犯罪必须运用综合手段,刑法是必要的,但又是有限的、谦抑的,刑法的干预要适度;
坚持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和矫正,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逐步减少死刑,直至最后废除死刑。
以上八个“坚持”,可以说代表我的主要学术观点,也是我著书立说着重阐发宣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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