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鲜柠檬水儿
26-02-12 19:11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高途的等待日记》
(《沈总的求婚日记》姊妹篇 http://t.cn/AXtvakrH)



他跪在那里的时候,我在想,这个姿势他会不会不舒服。

沈文琅从小膝盖就不好。高中打篮球扭过一次,疼了半个月,谁都没说。是我去医务室取的膏药,趁他趴着睡觉悄悄给他贴上去的。

他醒了一瞬,没睁眼。

第二天膏药不见了,他没提,我也没提。

他跪了多久,我就想了多久这件事。想他当年有没有发觉是我,想他后来膝盖疼的时候有没有人帮他贴,想他这三年睡得好不好。

他说要替我抱一会儿乐乐,我同意了。乐乐睡得很香,小手无意识地攥着他的衬衫领子。

那个牌子我认识,意大利定制,一件八千起。沈文琅十七岁就穿这个,那时候全校只有他一个人穿得起。后来在HS, 每次正式会议他总是要把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领口勒得很紧,像要把自己勒死。

哦,领带是我为他系的。

我那时候就想,他活得太累了。

现在他跪在这里,领带歪了,衬衫皱了,膝盖下面连个垫子都没有。

他还是活得很累。

他把体检单抽走,看了很久。

他问我要不要跟他回家。我没吭声。

其实想让他起来的,地上凉。



他站在门口,抱着九十九朵玫瑰,像抱着一个不知道往哪里放的错误。

乐乐已经睡了。他想把花放进门口的置物架,花太大,磕在门框上,花瓣掉了一地。

他没顾上捡。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高中,他给我一瓶沙棘汁,拧盖子的时候太用力了,液体洒出来,把他自己的书弄湿了。

他也不擦。

他只是站在那里,像不知道该怎么收场。

原来从那时候起,他就是这样的。

想给,不敢说给。想留,不敢说留。

我说,沈文琅,你不用这样。

我意思是,你不用这样笨拙。你不用这样为难自己。你不用把一辈子都活成那个拧错瓶盖的课间。

他没听懂。



他在儿童乐园蹲下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那枚戒指套在我手上。

阳光很好,他抬起头看我,眼睛里有一点我没见过的东西。

不是恳求。不是抱歉。

是怕。

沈文琅也会怕。怕被拒绝,怕被推开,怕他迟了三年已经来不及了。

我忽然很想问他。

沈文琅,你是什么时候学会怕的?是应翼离开的那天,还是沈钰骂你的那天?是你发现自己需要我的那天,还是发现我已经不在的那天?

我没问。

我只是把戒指摘下来,放回他掌心。

我说,你根本不知道你在要什么。

其实我知道他知道。

只是我不敢信。



半夜接到他电话,我靠在床头,听着他的呼吸。

他说,高途,今天是乐乐三岁生日对不对。

我说嗯。

他说,你在医院待了一整夜,一个人签的字。镇痛泵自费,你舍不得用。

窗外起风了。我把被子往上拉,盖住乐乐露在外面的脚丫。

他说,第二天一早你自己走回家的,路上还买了早餐。豆浆,两杯。

我闭着眼睛,像在听另一个人的人生。

那些事我自己都快忘了。镇痛泵多疼,走路多慢,豆浆凉了没有。我只记得那天早上太阳很大,晒得眼睛疼。

我把两杯豆浆都喝了。

一杯是我的,另一杯最后也是我的。

我只是习惯性地买了两杯。

电话那边他说,高途,我不知道自己在要什么。我是不知道自己配不配要。

我把手机换到另一只耳朵。

我说,外面冷,回去吧。

挂掉电话,乐乐翻了个身,小手摸到我脸上。

他说,途途,你又哭了。

我说,没有,是爸爸感冒了。



他带我去了应翼的墓前。

墓碑旁不远处有一棵梧桐树,树干上刻着字,被岁月撑破了皮,看不清是什么。他站了很久,没说话。

我没告诉他,高中时候我来过这里。

那天他被他爸从学校带走,我跟在后面,跟了两站公交。他在墓碑前坐了很久,摸了摸树干,又摸了摸地上潮湿的泥土。

当时我想,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沈文琅,你恨过他吗,恨过他们吗。

恨过把你留在原地的人吗。

他开口了。他说,高途,我妈离开的那天,是个无比平常的下午。平常到我放学回来桌上还有他刚做好的饭菜,刚热好的牛奶。直到屋里他的味道全部散尽。

知道他没死后,我恨过他一瞬间。恨他为什么留我一人,又让我以为他随时能回来。但也只是一瞬间。

可是高途。

你走的那天我也站在窗前。我看着你走到路口,等红灯,绿灯亮了。

你没有回头。

我那时候想,这被人留下的感觉,我又一次体会到了。

风很大,我站在他身后半步。

我说,沈文琅,我回头了。

绿灯亮了,我走了。

我一直在等你追上来。



乐乐问他,沈叔叔,你为什么总来找我和爸爸?

他说,因为叔叔喜欢你爸爸,想和他结婚。

乐乐问,那你以前为什么不来?

他没说话。

我在厨房切洋葱。

沈文琅,这个问题乐乐问过我很多次。

他两岁的时候问,爸爸,别的小朋友都有两个爸爸,为什么我只有一个?

我说,因为你另一个爸爸很忙。

他三岁的时候问,途途,另一个爸爸是不是不喜欢我们?

我说,不是。他太喜欢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乐乐说,那我们要等他吗。

我说,要的吧。

我切着洋葱,眼泪流了一脸。

不是为了腌臜他。

是因为我终于可以告诉乐乐,你看,他来了。

他花了三年才想明白该怎么办。

可是乐乐,他已经很快了。



他进了厨房。

三年来第一次。

我背对着他切菜,刀一下一下,很稳。其实我的心跳很快,快到怕他听见。

他给我递酱油,指尖碰到我的手。他的手很烫。

他说了很多话。草稿纸,便签,领带,钢笔。

沈文琅。

你以为只有你在收藏吗。

你高中颁奖典礼的演讲稿,在我这里。

你在HS戴过的胸针,在我这里。

掌权后你第一份签署的文件复印件,在我这里。

你说过的每一句“顺手”,每一句“不用”,每一句“没关系”。

都在我这里。

他跪下去的时候,厨房地砖磕到他膝盖。

沈文琅,你到底知不知道你膝盖有伤。

他掏出那枚戒指,说了很多话。

我看着他跪在那里,把这三年攒的所有勇气都铺在我脚下。

他说,高途,这是我第七次求婚。

以前你总是说我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现在我告诉你。

他一条一条地数。

我一条一条地听。

末了他说,我要我们错过的那些年,用以后的日子慢慢补。

眼泪掉在他手背上。

我知道我已经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我蹲下去,把乐乐抱进怀里。

我说,乐乐,以后可以管沈叔叔叫爸爸了。

乐乐看看他,看看我,又看看他。

小小声喊,爸爸。

他伸手,把我们一起抱住。

我闭上眼睛。

三年。一千零九十七天。

我把他的八千块衬衫哭湿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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