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台CT 26-02-1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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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于酒后指控遭男方暴力强煎,且其男友还在不久后赶到现场,“捉奸在床”。

这样的案子,能做无罪辩护吗?

刚刚在DY上刷到了这样一起案例,可以说是相当精彩了。

某天,男女双方在参加完活动后,与其他同事一起返回酒店房间。

其他同事离场后,两人在房间里留了下来,后续发生了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生关系前,女方还给男朋友打了电话,表示自己这边的活动已经结束,要对方过来接自己,并把具体房间号告诉了对方。

一审法院认为,男方违背女方意愿,以强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无缓刑。

二审法院则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重审后,一审法院仍旧坚持初始判决,但二审法院却改判无罪。

同样的事实与证据,为什么一两审法院的判决大不相同?

一审法院认为,女方是在酒后发生的关系,且发生关系前已经告知男友,此外身上还有伤情。

醉酒+受伤,另有告知男友,法院据此推测,是女方是被强迫与男方发生关系。

而二审法院则认为,虽然女方确有饮酒,但并未醉酒,仍然有反抗能力。

关于这点,在两人发生关系前、许多在酒店房间内的同事均能证明。

此外,虽然女方身上有伤痕,且其自称被男方暴力撕扯衣物,但根据现场勘察,现场的衣服基本上是完整的,连连裤袜都没有任何损坏的痕迹。

至于伤情,也有可能是其在与男友撕扯导致的。

不仅如此,女方前后的陈述也是不一致的。

另经调取酒店监控视频,可以发现男女双方在出电梯时手挽着手,理应存在暧昧关系。

最最关键的是,曾有同事因为忘记拿外套而折返涉事房间,彼时,男女双方曾共处一室。

并且,女方当时也没有选择随他离开。

综合上述诸多因素,二审法院才会坚持事实不清,在发回重审后,又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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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