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商业价值来说,和艺人合作,好比之前的语音播报,光用声音合作费是七位数!
从整体商业价值来说,和剧合作,用角色声音也得七位数!
这个老北鼻发起的全套(先撇开更严重的个人肖像声音Ai制作的侵权方式),光商业价值要八位数的!
不管是主动去谈还是对方找来接这活,分💰给被侵权本人及两个剧组了没?
免费的就是蠢,不免费的就是坏,两样总占一样,不管怎么找补,这件事的出发本质点就不会是好的!
粉丝也有不是法盲和商业盲的,也有会课题分离逻辑思辨能力好的👌🏻
总而言之,应援并不是偷奸耍滑行为的免死外衣!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