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月11日同意,将河北雄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的雄安高新区规划面积为20.84平方公里,共包含两个区块。
雄安高新区将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按规定程序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同时,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除按职住平衡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外,严禁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推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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