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襄阳宜昌精神病院违规经营骗取医保资金的事件今晚有了初步调查结果,湖北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今晚发布了通报:
·经对两年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襄阳9家、宜昌1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涉嫌存在违规诊疗、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学文书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8.59万元。
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2.88万元。
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医学文书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3.61万元。
襄阳汉江潮精神病医院存在伪造检验报告、伪造超声检查报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医学文书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32万元。
襄阳芝麻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和伪造医学文书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50万元。
襄阳市襄州区静怡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9万元。
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存在伪造医学文书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38万元。
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7万元。
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8万元。
襄阳襄州安怡泰精神病医院存在虚计心理治疗费用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65万元。
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和伪造医学文书问题,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31万元。
·根据调查情况,襄阳、宜昌公安机关已对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刘某帆,襄阳市襄州区优抚医院实际控制人吕某明,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朱某玲、实际控制人汪某,襄阳襄雅精神病医院院长胡某燕、医疗部主任王某学,南漳立源精神病医院实际控制人庄某奥、管理人员杨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法定代表人李某洋、副院长孟某玲、副院长毛某兵、副院长冉某东、精神病四科主任刘某龙、财务主管孟某俐等14人,以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伪造医学文书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涉嫌诈骗罪,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会计刘某以涉嫌隐匿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对殴打他人的襄阳宏安精神病医院护工王某波,襄阳安康精神病医院护工习某成,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护士周某军、护士刘某成等4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对违法招用保安的宜昌夷陵康宁精神病医院,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调查发现,襄阳、宜昌两地卫生健康、医保等行政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襄阳阳一光精神病医院、枝江康宁精神病医院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行政审批、医保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襄阳市原人社局下属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某丽、襄阳市卫健委原医政医管科科长任某、襄阳市襄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局长刘某、南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某凡、襄阳市樊城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梁某、医管负责人宋某林、枣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主任杨某、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某胜、当阳市卫生健康局原四级调研员张某等9名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监察强制措施,对4名党员干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省纪委监委针对上述问题背后的属地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监管失职失责问题,责令襄阳、宜昌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已对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襄阳市政府市长,襄阳市、宜昌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医保工作的副市长,襄阳市南漳县、老河口市、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
#湖北精神病医院有关问题调查结果##湖北精神病医院相关问题责任人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