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2-1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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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吸毒后驾车撞人致4死被判死刑#毒驾致死4人,死刑!这个判决释放了什么信号?

今天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指导性案例,说实话,心情挺沉重的。

根据新闻报道的事件回顾:一晚连吸三次毒品后开车上路。先撞死一名摩托车驾驶员,为了逃逸,他加速狂飙至99公里/小时,在短短950米内又连续冲撞多人,最终导致4人死亡、多车损毁。更可怕的是,他吸毒后会产生“被人追杀”“家人跳楼”的幻觉,却依然选择开车。近日,最高法将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严某聪已被判处死刑。

我觉得,第一,这不是“交通肇事”,这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看到很多网友分不清这两个罪名。简单说,交通肇事一般是过失犯罪,比如分心、疲劳驾驶;而严某聪明知吸毒后会产生幻觉、想飙车,仍故意开车上路,对可能造成的后果持放任态度,这就是“间接故意”。法院定这个罪,判死刑,法律上没毛病。

第二是毒驾的危害被严重低估。酒驾大家现在很警惕,但毒驾更恐怖。吸毒后,人会出现幻觉、妄想,把油门当刹车、把路人当仇人。他“想开快车逃跑”就是典型表现。这种状态下,司机就是一颗移动的炸弹。

第三,为什么这次最高法要专门发布?这是给全社会敲黑板,别以为吸毒后开车只是行政处罚,一旦出事,真会判死刑。这个案例会成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罚标杆,也警示那些“瘾君子”:手碰方向盘前,想想后果。

最后说点实在的,我自己开车十几年,最怕的不是新手,而是状态异常的人。驾校教过“让速不让道”,但如果看到旁边车歪歪扭扭、忽快忽慢,我建议,你要么离他远远的,要么果断靠边停车报警。因为你不知道驾驶座上的那个人,此刻是清醒还是在“幻觉里逃亡”。

对于这个判决,我只想说四个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也愿逝者安息,也希望这个案例能让更多人明白,毒品是魔鬼,毒驾是送命,别拿无辜者的生命为自己的疯狂买单。#秒懂热点就用智搜# http://t.cn/AXtbRafO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