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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之美》
篇一 美在品格
★诗国情韵——莫砺锋
☆情感之美
在中华先民的生活中,对诗意的追求就是最显著的民族特征。正是在这种文化土壤中,“诗言志”成为中国诗歌的开山纲领。
从表面上看,古人极其重视诗的实用价值。一部《诗经》,几乎成了古代士大夫必读的生活教科书。在《左传》《国语》等史书记载着大量的“赋诗”事例,大多是在祭祀、朝聘、宴饮等场合中引诵《诗经》来婉转地表意达志。然而,只要我们把关注的重点回归到作品自身,只要我们仔细考察那些作品的发生背景,那么就能得出如下结论:一部《诗经》,除了少数祈福禳灾的祭歌与歌功颂德的颂词之外,其余的都是“诗言志”的产物,而《诗经》的这种性质也就奠定了整个中国诗歌史的发展方向。
无论是出于民间还是贵族之手,无论所言之志有关国家大事还是燕婉之私,浓郁的抒情色彩都是《诗经》最显著的优点,也是它流传千古、深入人心的根本原因。
古代诗人抒发的情感大致上可分成两大类主题:仁者爱人与天人合一。前者属于社会的范畴,是中华先民施于人类内部的情感流向;后者属于自然的范畴,是中华先民对客观世界的情感投射。
中国古典诗歌对“仁者爱人”的观念有深刻的抒写,其中,爱情主题是非常显眼的一类。一部《诗经》,以《关雎》为首篇,或许正象征着爱情主题在古人眼中的重要性。古典诗歌所描写的爱情是一种高贵、纯洁的情感。例如唐代诗人李商隐,他的爱情诗很少有南朝民歌那样用第三人称来歌咏民间男女的爱情的代言体,他要抒发的爱情大多基于本人的真实经历。由于受礼教观念的束缚,李商隐的爱情诗往往写得辞意隐约,风格朦胧,例如两首《无题》,诗中没有展现爱情的完整过程,也没有透露恋爱的对方是何等人物,而只是刻画诗人内心的情思,尤其是因相思而造成的痛楚。
天人合一的观念,是中华民族的先民对自然环境的独特看法。古人认为,人与他们所处的大自然之间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应该有很和谐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华民族认为自然不但是我们栖居的物理空间,而且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人就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中国古人对山水早就非常关注,孔子就说过:“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这是中国古代山水诗非常发达的内在原因。
山水诗最迟在南北朝时候就出现了,特别是南朝的谢灵运,他已经被称为山水诗的“大家”。但山水诗真正的发达在唐朝,唐朝的诗人有条件在非常广阔的地域内游览山水,然后写出最好的山水诗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