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号 26-02-14 10:34

关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作为督办申请函

国务院:
被投诉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申请日期:2026年1月13日
事由:行政不作为致供暖设施被蓄意破坏维权受阻
一、核心诉求
请求国务院督办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蓄意破坏举报:对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故意破坏竖井供暖管道保温层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2.纠正行政不作为:查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受理控告材料违规行为,并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处分不作为相关责任人;
3.责令限期修复与追责:依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责令供暖公司按照相关法定标准规范修复,并处罚责任人。

二、事实
2026年1月11日,申请人所在小区竖井供暖管道保温层遭人为蓄意破坏,保温层存在明显切割破坏痕迹、水管裸露,并立即报警。面对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供暖公司嫌疑人自认是其所为,但谎称是维修行为。
接诉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同年1月14日拒绝受理,称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并出具《告知书》京城管信不受[2026]2号。
事发时值严冬,气温-10℃以下,保温层被蓄意破损,不仅导致热能流失,室温不达标,影响整栋楼供暖效率,而裸露管道易冻裂更会引发漏水,威胁公共安全。
三、法律依据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对供热设施安全的监管职责,第35条第2款明确针对危害、损坏供热设施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若在本文发布给国务院(不包括特定方)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举报事件中所涉及供暖保温层被蓄意破坏的信息及数据进行篡改,对涉及单元和房屋进行破坏或损毁、买通相关证人,亦或后续对本人在各个层面进行威胁恐吓(及变相威胁恐吓,本人将予以固定证据),都将成为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保温层被蓄意破坏举报事件包庇隐瞒等不作为行径的不断佐证。#春节就要来了,可是供暖问题还没解决# @人民日报
证据:案发现场照片(保温层人为蓄意破坏)、《告知书》照片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