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扣押中国渔船事件最新进展#
日本水产厅宣布释放船长。释放条件是提交了“支付保证金的书面担保”。中方表示,驻福冈总领馆正在协助船员安全返回。
——————以上是新闻——————
我跟你们讲,日本要的就是这个“书面担保”。
因为被扣押之后“支付保证金”,这个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承认日方在此处拥有执法权”。
《中日渔业协定》
第五条第二款。
【被逮捕或扣留的渔船及其船员,在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其他担保之后,应迅速获得释放。】
制定这一款的意义在于:尽快解决被扣人员的安全与自由问题。
但以鬼子一贯的鸡贼,他们完全有可能在所谓保证书中嵌套诸如“我进入日本领海违法捕捞”之类字样,骗人签字。
信我,他们干得出来。
“这有什么用?”
常跟鬼子在网上吵架的朋友都知道,他们要的就是这个“实证”。
当然,在现实中这没用,归根结底要看谁的拳头硬。
但这有利于他们丫被打趴下之后,继续把自己打造成受害者并且顾影自怜。
这就是日本一贯的尿性。
发布于 北京
